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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森 中国作家 书法家
【本文作者用笔名与同仁联署主编的《硬笔繁简对照草圣名篇释文》】
“草书”又称破草、今草,由篆书、八分、章草等变化而成。章草进一步发展而成“今草”,即所谓“字之体势,一笔而成” 的“一笔书”。“今草”发展到唐代,又出新体,即张旭和怀素的“狂草”。
“狂草”在唐代被称为“草圣”。换言之,“草圣”概念曾经被用来指称书体,而不单单用于指称书家。明代以降,张旭和怀素的草书始有人称其为“狂草”。在“狂草”概念出现后的语境中,书体含义的“草圣”概念之使用逐渐废止,当代权威词书对“草圣”的解释均只“草书家”一义。
以指称草书家涵义的“草圣”而论,中国古代被称为“草圣”的书法家很多,其中著名的除了张芝和王羲之父子,以及唐代的张旭和怀素外,汉代的杜度和宋代的黄庭坚在其各自的时代“皆称草圣”。
【王羲之、孙过庭、于右任图像】
杜度,东汉京兆人,字伯度,以善草书为汉章帝所重,诏信令草书上事,用以章奏,谓之“章草”。其书法影响及于张芝和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突出特点是字字有力,而字画微瘦,冷峻飞扬,时人称其为“草圣”。
张芝,字伯英。性好书,凡家之衣帛皆书而后练。尤善章草,人称 “草圣”。其章草急就章,字皆一笔而成,笔笔入神。
王羲之,字逸少,七岁善书,精通草隶、八分、飞白、章行诸体,自成一家。其书千变万化,在楷行草三大书体上均有卓越贡献,故有“千古书法皆王法”的美誉,世人皆谓其“草之圣”。
王献之,王羲之第七子,字子敬,隶、行、草、章草、飞白,五体皆入神,尤善草隶;草法“神妙无方,亦可谓之草圣”。
张旭,字伯高,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醉饮,辄草书。挥毫大叫,以头揾水墨中,天下呼为“张颠”。醒后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他与怀素均被后人誉为“草圣”,史称“癫张醉素”。
怀素,长沙僧,字藏真,俗姓钱。好饮酒,擅书法,兴到运笔如骤雨旋风,以“狂草”出名。后自言已得三昧,弃笔堆积埋山下,号“笔冢”。
孙过庭,名虔礼,唐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有《书谱》墨迹本(其实是一个序,其题目为《书谱卷上》)传世(《书谱卷下》应该为正文内容,已佚),内容包括溯源流、辨书体、评名迹、述笔法、诫学者、伤知音六个部分,文思缜密,言简意深,是中国古代书法史上的重要理论著作,其中的学书三阶段、创作五乖合等,至今对习书者仍有指导意义。
黄庭坚,北宋诗人、书法家,字鲁直,曾以周越为师,后受颜真卿、怀素、杨凝式以及焦山等人的影响,逐步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不满足于草书以前的圆转、流畅基调,单字结构追求奇险,章法也多所创新,常以移位破单字间界限,让线条形成新的组合,节奏产生强烈对比和变化,其书风独具魅力。
于右任,原名伯循,别署“髯翁”。自幼酷爱书法,遍临名碑名帖,20世纪初即有“当代草圣”之誉。自1929年始研究标准草书,以“易识、易写、准确、美丽”为原则,系统整理历代草书,集成《标准草书·千字文》,创立了“标准草书”,竖起了中国书法艺术史上公认的里程碑。
【孙过庭《书谱》片断】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