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5日,被告人温某秀在其家中将其收购的3只画眉鸟以及1只大山雀鸟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出售给同案人黄某豪。根据相关规定,画眉(Garrulax canorus)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秀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应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秀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支付生态环境损失人民币15300元;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就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事实道歉。(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