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一名群众擅闯铜鼓岭自然保护区被困,文昌海岸警察联合消防救援等部门成功救助。李年春摄
见习记者宋灵云
海浪轻拍,山崖陡峭,救援人员借助一根绳子,手脚并用慢慢向葱郁的山脚挪动……这是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黎安海岸派出所民警出警途中的一幕。
当天16时50分许,黎安海岸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女子探险游玩途中不慎从平台坠落,导致左手脱臼、大腿骨折,情况紧急。
“类似的求助,派出所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接到。”黎安海岸派出所教导员冯学奋介绍,旅游市场复苏以来,参加户外探险的驴友(指:自助自主旅行爱好者)明显增多,但不少驴友盲目出行,往往让自己身陷险境。
放眼全国,驴友遇险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任性探险究竟有多危险?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驴友,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每一次生命救援的背后,投入的成本有多大,应该由谁买单?海南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雨林探险、潜水探奇、崖壁攀登……海南探险旅游资源丰富,对户外探险爱好者有着极大的诱惑。
海南日报记者以“海南徒步”“海南丛林探险”等关键词在社交平台上检索发现,有大量野游探险笔记、徒步路线分享,不少网友点赞留言。
按照网上分享的路线,今年“五一”假期,驴友路某与朋友相约前往文昌铜鼓岭自然保护区鳄鱼嘴附近探险,却因海水涨潮被困。经过数小时搜救,最终成功脱险。
路某是幸运的,救援人员可以根据朋友的陈述,及时定位到他的被困位置。而一些在独自探险途中失联的驴友,搜救难度则大得多,风险也更高。
在另一起事件中,驴友张某独自进入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不慎迷失方向。夜色漆黑,他报警后不久,被一条树根绊倒摔下瀑布,手机也无法使用。
接到求助后,当地公安、消防、林区管理等部门总共出动30人,分为3组,携带卫星电话、PTT、手提转信台和山岳救援等器材进山搜救。山高林密,加上暴雨突袭,搜救工作推进困难。最终,经过五天四夜的持续搜救,张某被找到,而他也是靠着几根火腿肠和喝瀑布水,艰难地熬了过来。
文昌市公安局龙楼海岸派出所民警李年春参加工作8年,他明显感觉到,这样的搜救越来越频繁。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印证了他的感受。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372起,较2021年同比增长5.68%。
“嗨”玩风险不可小觑
“00后”小伙高飞经常趁着周末去周边市县徒步。他告诉记者,社交平台上存在不少户外探险招募帖,行程在1天内,费用基本不超200元,包含保险、往返交通和领队等费用,大家会在约定地点集合出发。
“我们都是自发报名,往往凑到十几个人就成团,队友基本都是陌生人。”高飞坦言,这样的随机性组团比较松散,有些队友是大学生,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自救能力较弱。
记者了解到,网络组织“野游”增多,但不少活动组织方并不具备组织户外探险的能力和资质,更没有完善的活动方案、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紧急救援能力。
11月9日,记者点开了3份报名人数已满的招募帖,发现活动页面的“免责声明”无一例外提出:每位参加活动的人自行购买意外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领队、同行队友、活动组织方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针对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高飞的办法是:“自己多注意。”他告诉记者,虽然有领队,但队伍携带的救援用品很少,“出事了根本用不上。”
另一名热爱户外探险的女生坦言,自己经常是在网上看到攻略就出发了,缺乏准备,对目的地并不了解。
近年来,为加强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公安、应急、消防、生态等多部门正持续深化协作监管,加强对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的监管和执法,借助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加快对保护区的全域监控。
“不过,不少景区采用太阳能摄像头,受天气影响比较大,加之树林葱郁,不少摄像头效果受到影响,驴友还会故意绕过监控,给施救增加了不少难度。”李年春说,年轻人追求极限体验无可厚非,但希望驴友对大自然心存敬畏,减少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保护自身安全。
在加强防范的同时,相关处罚也在跟进。今年9月,驴友卜某违规进入铜鼓岭自然保护区未开放危险区域。完成救援后,警方对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铜鼓岭保护区管理处按照《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对卜某处以5000元罚款。
谁为任性探险买单?
频发的驴友遇险事件,也引发了情与法的热议。在社交平台上,关于谁为任性探险买单,存在不同的声音。
记者了解到,目前参加搜救的基本上是公安、消防等部门,并非营利性机构,不过全国多个景区已推出有偿救援制度。
2018年,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试行有偿救援,制定了国内首部有偿救援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在四川,稻城亚丁、四姑娘山景区也分别宣布实施有偿救援。
不少网友支持有偿救援,认为事故救援动用了社会公共资源,不该让纳税人买单。但也有网友认为,有偿救援会造成救助的不平等,甚至助长任性探险的不良风气。
旅行风险专家高金良介绍,救援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人力、搜救装备、车辆损耗、后勤保障等都需要资金支持,一味靠政府来买单并非长久之计。目前,第一现场救援仍以政府力量为主,第二现场救援正有更多社会力量加入。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有偿救援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相比于金钱损失,探险者更心疼不能看更多美景。”高飞认为,除了探索有偿救援,还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屡教不改者再也不能进入相关景区景点。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2日讯)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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