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
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
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
对保护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
近日,崂山公安接连救助两只野生动物
▼▼
“你好,我捡到一只“鹰””
9月30日下午14时
崂山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报警求助
市民王女士在崂山区小崂山地铁站附近
发现一只受伤的鹰
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
接到报警后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响应
迅速带队赶赴现场
经过仔细检查和辨认
确认这只受伤的鹰
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
由于腿部受伤,雀鹰无法正常起飞
民警对王女士的热心救助行为表示感谢和称赞
并小心翼翼地将雀鹰装入箱内
带至北宅野生动物寄养救助站
进行专业照料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
雀鹰的体力逐渐恢复
待其完全康复并经检查确认具备放生条件后
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让其重新展翅高飞
“家中飞入一只“怪鸟””
10月2日7时
崂山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
三巡区赵东伟车组接到指挥中心指令
有市民称家中意外飞入一只“怪鸟”
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
急需专业救助
接到指令后
赵东伟民警迅速带领车组人员驱车前往现场
抵达后,民警立即对这只“怪鸟”进行了辨认
经仔细核查,确认该鸟为小苇鳽
属于鹳形目鹭科苇鳽属
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三有保护动物
并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名录
随后,民警对小苇鳽进行了全面的身体检查
发现其全身呈黄褐色
眼睛明亮有神,外表并未发现任何明显外伤
整体健康状态良好
鉴于小苇鳽状态良好且符合放生条件
民警于当日果断将其放归自然
让小苇鳽得以重新翱翔于大自然的怀抱
民警提醒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加大,不少市民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大家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保护动物后,请及时报警;且猛禽类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广大市民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身防护,及时寻求专业人员到场处置,确保自身安全。不可以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
原《崂山民警救助国家保护动物》
阅读原文
来源:崂山发布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